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刑警大队民警联合采用科技手段和技术、血液鉴定,历时半个月在交通肇事违法嫌疑人拒不开口、百般抵赖,其家人拒不配合和周边邻居装聋作哑的情况下,“零口供”成功破获5.2交通肇事逃逸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态度。
雨夜发生伤人交通案
5月2日,含山县普降中雨,19时38分,含山县交警大队清溪中队值班电话突然响起,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清溪镇巨福路大方村路口一名男子被车子撞伤倒在路旁,车子跑了。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现场发现伤者已被送往县医院抢救,有几名群众在围观,驾驶电动车驾驶人将路边行人撞翻在路旁且受伤后,在车辆损坏、自己受伤的情况下,见四周无人,迅即趁着雨夜逃离现场,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察,发现现场留有黑色电动车碎片、脚踏皮和血迹。现场走访群众得知,一滩血迹是被撞人留下的,另一滩血迹是肇事者自己受伤后留下的。民警立即向县交警大队汇报。
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专案组
接到汇报的县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含山县交警侦破道路交通逃逸事故紧急预案》,并成立专案组,就在大家紧锣密鼓的布置相关工作时,办案民警从县医院传来消息称,伤者伤势严重,处于昏迷状态,无法得知任何线索。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汇报,县局分管领导在听取详细汇报后,决定,由刑侦大队派警配合、协助交警大队全力破获此案。法医、痕迹民警立即从现场提取了血样和碎片等证据,并前往清溪派出所调取在事发路段的视屏监控,巧合的时监控突然坏了,没有录像。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就在民警们全力查找肇事人和车辆等线索时,3日上午,县医院传来消息,一名男子于昨天晚上受伤,现来到医院救治,好像也是撞伤。更加巧合的是,这名男子的妻子称也是清溪镇人。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医院展开调查,可是,这名男子头部受伤较重,加上没有及时治疗,不能开口说话;他的妻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并一会儿说自己不是周某某的合法妻子,一会儿又说作为妻子要保护丈夫接受治疗,阻扰民警进行调查,线索再次中断。民警们从医院得知被撞者叫李某某,系含山县清溪镇马桥行政村人;后来入院救治者叫周某某,系巢湖市居巢区人,其爱人系含山县清溪镇人。
内紧外松,取证破案办案民警们一组带上电动车碎片在清溪镇所有电动车销售部、修理部展开走访、调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得知,该电动车系吉祥狮牌,全清溪镇共有80余人购买此类车。另一组民警从外围了解到周某某的住处,并在其家中起获了一辆吉祥狮牌电动车且明显损坏,刑警大队痕迹民警立即进行现场碎片和车辆痕迹复位鉴定,结果完全吻合!专案组指挥部领导要求民警分头行动:一边继续做肇事者和家属思想工作,同时提取周某某血样进行DNA鉴定,争取其主动投案;一边展开外围调查,争取获得有用线索。通过走访得知,周某某就是清溪镇马桥行政村人。民警立即从清溪派出所查阅原始户籍档案,最终查实:周某某,原是清溪镇马桥行政村人,于1999年12月28日,将户口迁移至巢湖市居巢区,在居巢区查实:周某某系常年空挂户,人不在巢湖市居住。据群众证实,周某某长期居住在清溪家中。时间一天天过去,办案民警们经过努力得知,周某某于当日晚在清溪街上一朋友处吃饭并喝了酒,晕晕乎乎的骑着电动车回家,时间、路线完全吻合,且其家和被撞者家同在一村。5月18日,血液DNA鉴定结果出来了:现场血迹和周某某系同一人!至此,5.2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和完善法律手续后,依法作出:周某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某目前还在医院住院治疗,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据悉,被撞者李某某经过救治目前已无生命危险。这是含山县公安局办理、破获的首起“零口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