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当天凌晨,北京、南京、广州、深圳、重庆、杭州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醉驾入刑首日多名司机违法被刑拘,让我看到了久违的法律执法力。我所谓的法律执法力,至少包含三层意思。既然修法将醉酒驾车违法行为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就要有法必依、说到做到。此其一;其二,既然有“王大胆”们胆敢蔑视法律以身试法,就要一律违法必究;其三,既然醉驾入刑已经施行,就当从施行之日起始于执法必严,让法外施恩和人为变通走开。
是因为,好久没有看到如是这般真刀真枪地执法了。同样系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我看到的是一些执法者在“法不责众”、“人性执法”、“首次不罚”等等自慰藉口下,让法律成为一张废纸,让法律成为失去敬畏的儿戏。比如:对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闯红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就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事实上,正是因为执法者久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当下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闯红灯在各地成为久治不愈愈治愈烈的沉疴痼疾。再比如公共场所禁烟。据统计,中国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的城市有154个,占地市级城市的一半,但很多法规在执行中遭遇困难,处罚措施普遍受到“冷遇”。专家表示,“十二五”中国进入全面控烟阶段,未来5年要制定国家控烟规划,关键是立法,应出台相应法律、政策和措施,促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面在我看,倘无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司机的执法力,有立法也是白搭。
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司机,一方面,通过大众传媒告示公众:醉酒驾车是要坐牢的,这是最好的法制宣传,可让违法者打消“不知者不为犯”的幻想;另一方面,醉驾入刑首日多名司机违法被刑拘警示正告心存侥幸者:赶快打消对醉驾入刑规定抱有任何人为变通的幻想,这是最好的法治宣传。作如是观,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司机打捞的是法律敬畏。
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司机只是首日,打捞国人迷失已久的法律敬畏,一方面要善始善终坚持到底,不能虎头蛇尾“老母猪屎第一结硬”;另一方面,规范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切行为,都要像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司机这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