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虚拟出轨诉讼离婚法院难予以支持上海亲子鉴定她和丈夫结婚5年,感情一直还不错。可是去年10月份起,丈夫迷恋上了上网,有时看见张女士还略显慌张。张女士发现丈夫在和一个外地女孩网恋,网上聊天内容十分暧昧,有时更出现非常过分的语言,并相约见面。张女士感到丈夫背叛了自己。请问律师,丈夫出现这类过错行为,自己掌握了相关证据,能否起诉和他离婚?
上网虚拟出轨诉讼离婚法院难予以支持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任秀福和刘丽娜律师解答,张女士以丈夫网恋存在过错为由提起诉讼离婚,如果丈夫不同意,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张女士以此为由起诉离婚,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上网虚拟出轨诉讼离婚法院难予以支持首先,张女士目前仅仅掌握丈夫网恋的证据,而网络具有相当大程度的虚拟性。网恋对象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网恋的过错也仅仅表现在思想和语言上,而无实际上的背叛行为。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其次,《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定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表现为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不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网恋行为也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条件。
上网虚拟出轨诉讼离婚法院难予以支持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掌握的是从严判决离婚原则,除非具有法定的离婚条件,或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况,若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会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从而给双方以和好的机会。所以张女士起诉到法院,很难达到离婚的目的。
上网虚拟出轨诉讼离婚法院难予以支持任秀福律师提醒,夫妻间的忠诚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义务,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如一方违反忠诚义务,一旦被法院判决离婚,不仅失去家庭的温暖,还会因此承担对另一方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