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觉儿子长得不像自己,再想到两人结婚才8个月妻子就生下了孩子,阿坚(化名)因此怀疑妻子晓嘉(化名)有不忠行为,于是就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的确不是他的。阿坚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晓嘉离婚,法院最终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据阿坚说,2009年12月10日,经婚介所介绍,他与晓嘉相识并恋爱。7天后,两人便登记结婚。2010年8月,晓嘉生育一子。由于阿坚和晓嘉均系二婚,从相识到结婚又过于仓促,彼此感情基础不深,因此结婚后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就在这种情况下,阿坚想到结婚才8个月妻子就生下了孩子,而且感觉孩子长得不像自己,因此阿坚的疑心越来越重。今年3月初,阿坚在没有告诉晓嘉的情况下,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为此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恶化,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于是阿坚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晓嘉离婚。
庭审中晓嘉对阿坚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做亲子鉴定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并坚持认为阿坚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当法院准许重新鉴定亲子关系时,晓嘉又拒绝缴纳鉴定费用,同时也不能出具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之后晓嘉同意离婚,但提出要阿坚赔偿给她精神损失费5万元。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坚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证明了其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晓嘉又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加以证明,且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就此应推定孩子不是阿坚的。法院最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小孩由女方抚养成人,抚养费由女方负担。对于晓嘉提出的要求阿坚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鉴此,阿坚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