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有户口的,可派出所丢了我的迁出记录,现在我没法回到故乡入户。”昨日,市民致电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郁闷
1972年的户口
迁移记录丢了
魏市市民,1972年,因工作需要,他将户口从当时的泉州双阳农场迁往三明。“眼看就要退休了,今年年初,我和妻子把三明的房子卖了,回双阳买了一套房子养老。”魏先生说,卖房时,他们向买主承诺,半年内将把自己和妻子的户口从该套房子迁出。
旧房买卖手续办完后,魏先生才开始回双阳办户口回迁手续。由于在双阳买的新房尚未交房,办理房产证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准备先把户口迁入母亲的户口簿。可令他和妻子没想到的是,本以为再简单不过的回迁手续,却成了一个曲折的“征程”。
“我去双阳派出所好几回了,派出所每次都说找不到1972年我们村的户籍记录,无法证明我和我母亲的血缘关系,无法给我们入户。”魏先生说。
解决
可复印单位入职
记录当佐证
双阳派出所指导员戴少勇介绍,双阳派出所成立于1997年,而之前的所有户籍档案记录由原来的双阳农场保管,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档案没有留存,魏先生的户口迁出记录有可能丢失了,他建议魏先生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与母亲的关系。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户籍管理与人口信息管理科杨科长说:“在确定当时的记录丢失后,魏先生可以通过搜集佐证办理户口回迁。”考虑到魏先生反映其母高龄且费用昂贵无法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建议魏先生可通过查找迁入地迁入记录、查找回迁地人口普查记录,或者到魏先生三明所在单位复印登记有亲属关系的入职原始记录,并由单位证明后,再到洛江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