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十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该名父亲王某愤怒地来到阳信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请求法院变更与女儿小芹(化名)的抚养关系。
王某在1998年经人介绍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张某生下女儿小芹。据王某表示,张某性格外向,经常出门到县城玩,不太着家,总也联系不到她。为此,夫妻二人常发生口角。小芹出生后,张某稍有改变,在家安分了一段时间。不过好景不长,小芹1岁以后,张某又频繁出门玩乐,常常几天不回家。终于在一次大的争吵后,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女儿小芹归王某抚养,张某只带走个人婚前财产,不承担抚养女儿的任何费用,这一年小芹七岁。随着小芹的长大,村里的风言风语越发厉害,都说小芹长的一点儿也不像父亲,小芹妈妈又不是安份的人,怕这孩子并不是王某亲生的。王某开始坚决否认,慢慢将信将疑,2010年底,他带着小芹委托上海权威鉴定机构进行
上海亲子鉴定。结果出来让王某有如五雷轰顶,亲子鉴定写着:王某与小芹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小芹确实不是王某的女儿。
愤怒地王某便来到阳信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芹的抚养关系,并索要为小芹支出的抚养费、学费共计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接到法院传票的张某仍坚持说小芹就是王某的孩子,王某打官司目的就是败坏她的名声,甩掉孩子的包袱,鉴定结论是伪造的。经王某申请,法院重新进行了亲权关系的司法鉴定,再次明确了小芹与王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解除王某与小芹的抚养关系,张某赔偿王某抚养费、学费共计1.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5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