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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鉴定流程  |
1、电话预约
2、上门釆样或来我中心
3、鉴定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户口本、出生证,户照)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照片两张
5、采样、鉴定、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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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鉴定流程  |
1、电话预约 (可匿名)
2、上门采样,来我中心或邮寄样品
3、交款或汇款
4、鉴定、出报告
预约热线:
021-50499973
1891609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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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知女儿非亲骨肉法庭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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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才知女儿非亲骨肉法庭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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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妻子李某1996年登记结婚,1997年3月即生育一女,200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王某每月支付子女抚育费3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随着孩子的成长,王某隐隐感到女儿体型、相貌、性格等均与自己有较大差异,怀疑孩子系女方与他人偷情所生,遂单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与孩子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医学鉴定。结论果如王某猜疑,其与孩子间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医学认定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王某悲愤至极,认为李某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欺骗了自己感情,伤害其自尊,感情和名声均受到玷污,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浪费了青春,使其错过黄金生育年龄,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抚育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庭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中心所做的亲子鉴定,李某对鉴定结论虽不认可,但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法院认为,婚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原则上应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但一方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除外。王某提供鉴定排除与孩子亲子关系,李某又拒绝重新鉴定,属法律规定的证据持有者拒不举证的情形,依法应当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由此认定王某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亦无法定抚养义务,王某请求返还已支出的抚育费,符合法律规定。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性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配偶权和生育权,给王某造成了精神痛苦,法庭酌情支持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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